【慧净法师书信集】壹、书信篇 四十七、唯照念佛

壹、书信篇

四十七、唯照念佛

四月二十五日来函敬悉。

《净土宗略要文》第十二章之标目言:“弥陀光明不照余行者,唯照念佛行者之文”,此标目乃法然上人所立,此标目与《选择集》第七章之标目“弥陀光明不照余行者,唯摄取念佛行者之文”大致相同。

法然上人乃势至菩萨示现,当时被佛教界誉为智慧第一,一生专一深入善导大师思想,于《观经四帖疏》阅读八遍;如此之人作此标目,应有其深义。

古来对此“照”与“摄”之异同有三说:

一、照摄俱通诸行。

二、照通诸行,摄局念佛。

三、照摄唯在念佛,普照本意,唯为念佛故。

《般舟赞》云:

不为余缘光普照,唯觅念佛往生人。

一一光明相续照,照觅念佛往生人。

《观念法门》云:

但有专念阿弥陀佛众生,彼佛心光,常照是人,摄护不舍;总不论照摄余杂业行者。

若以此等之文来看,不摄取谓之不照,照、摄共限念佛。法然上人所言“不照”,据此祖传之义。

由此亦可知《往生礼赞》所言“照十方,唯有念佛蒙光摄”之“照”,亦是照摄念佛之照。

又,善导大师《观经疏》亦言:“光摄有缘”、“光所及处,偏蒙摄益”、“佛光普照,唯摄念佛者”。

由以上等文可知:唯照念佛,不照余行。

盖,佛号即是光明,光明即是佛号。是故,念佛即照,照即念佛,虽不知不求,自然有此之益,乃自然之理也;不念佛即不照,不照即是不念佛故,亦自然之理也。

凡标目皆为显示文中大意,此标目兼有废立之义。

南无阿弥陀佛!

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

【附来函】

师父慈鉴:南无阿弥陀佛!

今再拜阅“净土宗略要文(原文)”,受益匪浅,但对其中第十二条“弥陀光明不照余行者,唯照念佛行者之文”的两个“照”字,有些不解。因为《观无量寿经》云:“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众生摄取不舍。”

又《往生礼赞》云:“相好光明照十方,唯有念佛蒙光摄。”

师父,用“弥陀光明不摄余行者,唯摄念佛行者之文”,是否更好些?

以上请吾师赐教,并真诚请吾师恕愚劣不恭犯师之罪。

南无阿弥陀佛!

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拜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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